A : 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资历条件;业绩、学术成果条件;继续教育条件等。
A : 2019年8月31日前。
A : 可以的。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A : 可以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A : 不需要,可以直接评审。
上述问题解答以省人社厅相关文件及解释为准。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职称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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