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分两种情况:
一、所在单位为市属单位或企业
1)按要求填写8份表格及相关材料;
2)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线上平台填写申报信息;
3)纸质材料由单位审核(正副本确认)、盖章、公示;
4)送当地人社部门二次审核(正副本二次确认)、盖章;
5)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通过二次审核的,不用提交证件原件)。
二、所在单位为省直属单位或企业
1)按要求填写8份表格及相关材料;
2)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线上平台填写申报信息;
3)纸质材料由单位审核(正副本确认)、盖章、公示;
4)有主管单位的省直属单位送主管部门二次审核(正副本二次确认)、盖章;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省直非公单位在网上向省人社厅申请审批,通过后正副本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窗口审核;
5)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A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A : 纸质申报材料可由申报人本人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或由申报人委托他人代交。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报材料的,需带上申报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委托书,并向工作人员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且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A : 需要,用 U 盘拷贝,文件夹按“XX市-XX 单位-XXX(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内以各表格名称命名。切勿交邮件。
上述问题解答以省人社厅相关文件及解释为准。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职称评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609489 18022428764;
邮箱:gdcse_zhicheng@163.com
咨询网址:http://www.gdins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