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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附件:《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广东新兴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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