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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四重路径
 
       前言: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网络安全牵一发动全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潮流,立足我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实践,站在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在维护网络安全、培养网络人才、创新网络技术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快速发展,互联网迎来了更加强劲的发展动能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安全领域也面临着更多、更新、更复杂的挑战,安全发展任重而道远。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一重要指示,为共筑网络安全防线指明了方向。
 
 
保障个人信息网络安全
 
       网络空间并非“虚拟”,而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保障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关键是要明确主体的社会责任。对于网络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非常注重党政、企业齐抓共管,良性互动,他明确要求,“企业要承担企业的责任,党和政府要承担党和政府的责任,哪一边都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企业越大,责任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要建立健全企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审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防护综合能力,加大与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动,依法保障个人信息网络安全。

       保障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基础是要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应依托各级网络平台,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让人人成为网络安全的维护者,个个争当网络安全的建设者;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网络安全的工作中,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发现网络安全隐患、识别网络安全问题、举报网络违法分子、应对网络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个人信息网络安全。
 
构建网络安全良性生态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构建网络安全良性生态,需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各种政治信息、思想文化快速传播、扩散的主渠道,各种思想文化碰撞的平台、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和意识形态较量的战场,拓展了人们政治生活的新空间,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因此,要做强网上正面宣传,推进网上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把握好时度效,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主动抢占网上制高点,引导互联网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构建网络安全良性生态,需要核心技术和人才的支撑。网络安全的核心是技术安全。网络千变万化,网络安全是技术更新最快的领域,要进一步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攻破技术堡垒,占领网络安全制高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念好了人才经,才能事半功倍。”为此,应研究制定网信领域人才发展整体规划,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夯实网络安全根基,更好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不能遮盖参与主体的现实性,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

       法规建设是规范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基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足长远发展,扭住现实急需,做好网络立法工作,明确网络主体的发展责任,规范网民的网络信息行为,引导网络新技术应用,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国加快了互联网立法进程,相继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推动依法治网奠定了法律基础。但面对依然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仍需要积极构建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行业管理办法等多层面的网络安全立法体系框架,全面推进规范网络空间的法规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打造良好的网络空间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依托法治,促进科学技术与立法体系相融合,持续提升有效治理网络空间的各项能力。协调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多方力量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同时,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文明的网络素养、守法的行为习惯、必备的防护技能的中国好网民,确保共建共治共享。
 
共建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体
 
       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困扰各国的世界性难题,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行稳致远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建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体,需要坚持走互信共治之路。网络空间作为“第五疆域”,治理边界最广,治理难度最大,治理挑战最多,需要各国携手应对风险挑战,齐心共担治理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中国也是黑客攻击的受害国。国际社会应该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当前,新技术发展为各国合作应对网络风险、开展共同治理提供了坚实保障。各国应加强网络空间的相互信任,深化务实合作,以共进为动力,共赢为目标,走出一条互信共治之路,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
 
       共建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体,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习近平总书记率先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的“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和“五点主张”(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为此,应实现互联网技术、法律和政策等诸领域的协调与融合;妥善处理网络空间冲突,彼此尊重网络主权,有效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网络诈骗等跨国性难题,加强网络安全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教授周爱民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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