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您所在位置:主页 > > > 专家观点

理解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

王晓光
广东新兴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北京分院院长
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院长  
       近年来,互联网的日益广泛应用对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根据国际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对组织社会责任的定义,组织“应当对其决策和活动产生的影响承担责任”,因此,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传统企业责任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其履责对象、履责过程、责任边界、履责环境等均有其独特之处。
一、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高技术含量、以提供信息、应用等服务为主的运营特点决定了其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社会责任都有着明显差异,其中最核心的区别有三个方面:

       一是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平台作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撑,平台的参与方相互合作,共同实现服务过程,即互联网平台企业群体通过合作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由于互联网的交互特性,互联网用户直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对企业的价值创造有着重大的影响,即用户对被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在履行其自身的社会责任,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互联网企业的履责行为和履责绩效。

       三是互联网企业创新迭代速度快,对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影响大,而努力使当前的这些创新对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正面影响,或有效控制其负面影响是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基于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上述特点,结合国际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和国家社会责任标准GB36000的组织社会责任概念,我们给出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即互联网企业通过透明和道德的行为,与合作各方达成共识,对决策和活动产生的当前及未来影响承担责任,建设和谐共赢的互联网生态系统,促进企业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特点突出,影响广泛,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

       1. 创造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是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对经济活动、社会生活的广泛融合,其核心是因为互联网的应用使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互大大便利,并极大降低了成本,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换句话说,互联网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就在于通过改变社会信息传递方式加速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即使社会的价值创造能力大幅提高。同时,互联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很少产生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问题。因此,促进社会综合价值的创造是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

       2. 以网络平台为依托的多方共赢合作是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形态

       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多方合作和用户参与是互联网企业运营的基本形态。互联网平台合作各方与用户共同实现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以及综合价值的创造,形成了互联网平台合作群体。由于这一群体中的成员只有在合作的状态下才能完成价值创造。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可以称之为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圈,即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围绕网络平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群体及用户共同构成的,以创造最大化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为目标的集合体。这个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圈是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形态。

       3.互联网责任生态系统是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架构

       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商业生态系统将互联网企业、用户、外部环境等联系起来,并进行即时互动,推动互联网企业持续发展与产业和社会的不断创新。所谓生态系统是由自然界一定空间内的生物与其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具有开放性、多样性、自我调控和可持续性发展等特点。生态系统的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根据上述生态系统的定义,与互联网商业生态系统对应的是互联网社会责任生态系统,即互联网企业及其责任圈成员与外部社会环境共同形成的以价值创造、价值共享和互动创新为合作的主要内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平衡的整体。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圈与社会环境之间进行着实时的多维互动,形成社会共识、共同创造价值、共享价值创新的成果。

       4.互联网企业与经济社会各个行业和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创新是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

       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战略,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互联网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其技术特性与商业模式决定的。互联网企业的生命力就在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广泛连接,用低成本、高效率的网络连接提高经济、社会活动的效率,方便公众的社会生活。这个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创新的过程。因此,合作与创新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

       5.对创新的未来影响进行管控是互联网企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保障

       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进行广泛传播和应用产生的溢出效应,会对经济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广度和深度一般要经过几年的时间才能够逐步清晰的显现出来。与此同时,创新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会随之不断扩散。因此,在创新的设计构思阶段,就应当考虑其可能的负面影响,并调整创新的方向与思路,使之降低到可控的程度,是保证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如虚拟现实技术在互联网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但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就可能导致其在网络游戏和色情领域大量应用,给社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也不利于虚拟现实产业自身的发展。
广东新兴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6号之一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1910室(广东电视台对面)
联系电话:(020)83713466 传真号码:(020)83922603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811891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704号